文摘
专利侵权赔偿规则极大地影响专利质量,密切相关的投资。在这项研究中,开发了一个双寡头博弈模型来分析创新工厂的研发投资和专利许可行为,以及潜在侵权人在不同的战略选择为专利侵权赔偿规则。此外,进行了比较分析,分析专利质量在不同的场景下,最终确定一个最优序列规则专利侵权赔偿。专利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发明专利的高度和研发效率,而专利侵权赔偿的金额对潜在的侵权行为有很大的影响。可以有效提高专利质量如果法院采用适当的序列规则专利侵权赔偿根据市场情况。
1。介绍
专利的“滑动解锁”苹果公司(Apple inc .)提供精神食粮。在圣何塞法庭陪审团,在2014年,加利福尼亚,判三星侵犯苹果公司(Apple inc .)的专利的“滑动解锁”和“快速链接”,要求三星对苹果公司(Apple inc .)支付1.196亿美元作为补偿。2016年2月,美国巡回法院裁定,苹果的专利是无效的,因为“滑动解锁苹果所谓的专利技术已经出现在早期的技术专利。“然而,2016年10月,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推翻了先前的判决和裁定,三星侵犯了苹果的专利。法官决定专利“滑动解锁”属于苹果。然而,不同国家之间的这个专利问题的态度是不同的,例如,德国和英国法院宣告专利无效。
从这个悬疑的案件可以看出,专利权,这一直被视为一个明确的产权很长一段时间,不是绝对可靠的和深的有效性值得讨论(全1)综合一系列事件有关专利侵权;这表明大约一半的专利诉讼被发现是无效的)。近年来,一些学者对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正确的属性之前已明确定义在实践中有时是模糊的;即。,it is unclear whether the rights of a patent owner, after announcing to the public his/her ownership of a certain patent and obtaining the exclusive rights therein, exist in practice, Furthermore the scope of questionable patent is also unclear. These patents can be classified as questionable patents (patent review is in itself a process with strong subjective judgment because the patent examiner’s personal knowledge has a great effect on the review results; more often than not, the patent examiner has an unclear understanding of the patented elements, so it is not at all surprising that the patent boundary is fuzzy).
可疑的专利也称为弱专利或专利概率(2,3]。2003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首次提出“问题专利”的概念促进创新:一个适当的平衡竞争和专利的法律和政策。“问题专利”是不符合专利授权需求或过分广泛范围的索赔(4]。近年来,由于不断增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发明和创造,可疑的专利的数量迅速增加,严重影响专利系统的正常运行。这将导致伤害合法竞争,扰乱了社会秩序的经济发展(楝树是伟大的印度文化意义的资源;印度楝树种子农民通常使用的果汁作为天然杀虫剂;在1990年代早期,研究人员在w·r·格雷斯公司发现了一种方法来稳定并激活azadirachtin和应用这种方法专利申请;到目前为止,印度农民发现他们需要支付高用户费用使用他们几代人一直依赖的资源;格雷斯公司率先在印度种植植物和继续扩大的市场份额neem-based产品(5])。此外,创新专利丛林可能因此受阻。导致大量的可疑的专利创新收益的不确定性(科恩et al。6)第一大样本提供的证据不纯正的行为和影响实体(NPEs)在知识产权领域;他们发现肺水肿诉讼有一个真正的目标公司对创新产生负面影响:企业的大幅减少了创新活动与NPEs)和解后,从而削弱激励专利制度对创新的影响。
专利的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专利不是一个可执行的权利,这专利的有效性往往很难评估(7]。其他原因包括考试粗心的专利,专利申请的数量的迅速增加,滥用专利申请与现行制度缺陷,对患者和不确定政府专利资助政策有效性和缺陷(8]。
“问题专利”已经引起了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其中大多数已经探索了“问题专利”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崔指出,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查过程,许多价值颇为可疑的专利申请已获批准,通常抑制创新,而不是促进创新[9]。考虑到可疑的专利持有人缺乏创新的动力,专利制度必须改革,加强第三方监督和替换昂贵,耗时与post-grant专利审查专利诉讼。Lemley和夏皮罗2)认为,专利权是不确定的,而专利制度允许专利权人对一定时期内持有独家垄断。资源应该分配给专利申请更大的商业价值,为了解决专利价值的不确定性。
在形式方面,存在“问题专利”被定义为专利审查以一种轻松的方式。然而,在实践中,这个问题是由专利制度固有的缺陷造成的。一些投机者利用这些缺陷滥用专利权。事实上,专利权不是自然权利,但是法律权利,这应该明智地使用。法雷尔和夏皮罗10)认为,“问题专利”是由相关法院未能充分检查专利的有效性。他们在博弈理论模型,证明了确定专利有效性在专利授予有利于社会福利。有问题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利授予专利市场实体。他们的存在可能导致代价高昂的专利诉讼,甚至阻碍创新。灵感来自于模型由法雷尔和夏皮罗,Encaonu和Lefouili11)表示一个新的视图上可疑的专利。一方面,他们认为可疑的专利未必涉及小或微创新,而破坏性创新专利也可能导致问题的存在;另一方面,他们忽略了假设专利所有者提供的许可合同必须接受所有下游供应商。他们认为可疑的专利可能会产生由于创新不足或在新奇的模棱两可。此外,可疑的专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司法部门应该加强监督可疑的专利。Schuett [12)指出,专利审查员的工资通常取决于专利的数量检查他/她;因为他/她可以节省更多的时间当他们通过一项专利申请比当他们拒绝申请,专利审查员更愿意授予一项专利。这也是专利质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Kwon [13)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来识别弱专利利用专利引文信息与文本相似性引用和引用专利。这个方法显示,13%的美国专利申请从2001年到2010年是软弱的专利。他认为专利拥有者有动力去投资于维护和挪用弱专利,因此目前的专利制度是无法自我修正的弱专利问题。
蒂斯et al。14认为,因为可疑专利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专利制度的改革应该关注提高专利质量,促进创新和高质量的发明。可疑的专利专利质量有严重影响。爱(15)指出,尽管专利机构尝试提高他们最好的考试过程中,可疑专利仍然出现在无穷无尽。在这方面,费用可以调整以减少授予的专利数量,即。,it is necessary to raise the maintenance cost of patents and cut down the cost of application for post-granting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Lei and Wright [16]认为可疑的专利的出现是由于缺少专利申请的审查。换句话说,专利审查员忽略目标专利的有效性。可疑的专利提出了涉诉社会成本和减少了创新的社会福利奖励。崔和Gerlach17]分析了专利池及其对诉讼激励机制的影响,整体费率,和社会福利当专利权概率,可以在法庭上无效。结果表明,专利池与互补专利减少社会福利,因为他们收取更高的认证费用和冷冻后续创新激励如果专利足够弱。
上述发现关心问题专利的原因及其对创新的影响激励。多数学者认为可疑的专利的数量应该减少加强考试过程,提高专利补贴,提高专利制度。然而,大多数学者并不认为专利侵权赔偿规则对专利质量的影响(本文中提到的专利质量指数参数用来测量“问题专利”;它代表的概率专利法院被认为是有效的专利诉讼发生后)。专利侵权发生时,法院通常采用以下两个规则应对侵权行为:(1)利润损失的规则。这个规则要求侵权人应该返回最初的利润属于侵犯侵犯受害人的好像没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所有者独立建立一个工厂,使垄断利润或专利授权给其他的),所以侵犯可能侵犯之前获得的利润。(2)不当得利的规则。这条规则要求侵权人应该返回所有的利润获得其侵权行为侵犯。
从之前的讨论,可以看出这两个规则不同于彼此的操作机制。的目标利润损失原则就是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利润造成的侵权,而不当得利的目标规则是禁止侵权人侵权行为获得利润。法院采取的不同方式处理专利侵权可能影响专利持有者的利益和潜在侵权人(Mazzeo et al。18从1995年到2008年]使用340专利侵权案件作为研究样本和相关数据进行了标准化研究;结果表明,计算方法等因素的补偿和专利的特点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各种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因此,专利侵权赔偿规则对专利质量(平卡斯(有重要影响19)指出,确认侵权行为后,机制和知识产权持有人获得赔偿的计算方法对发挥很重要的作用在处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知识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在这项研究中,博弈论已经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分析创新型企业的市场行为和潜在的违规者的内生专利质量。不同的专利侵权赔偿规则的影响,市场上的结果分析。本文主要讨论以下两个问题。一方面,什么是对的差异不同的专利侵权赔偿规则对市场结果的影响而言,创新激励和潜在侵权人的行为?什么是专利质量和社会福利的差异在不同的规则?另一方面,专利制度能够进一步优化吗?具体地说,因为不同的专利侵权赔偿规则对市场参与者具有不同的影响,不同规则下的专利质量必须是不同的。因此有可能找到一个专利侵权赔偿序列规则对专利质量(最好在国际司法实践中,不同的国家有偏爱不同的计算方法;例如,原告在美国和英国喜欢利润损失的规则,而原告在德国更喜欢“得利规则”;然而,日本是在变化中,与“利润损失规则”变得越来越流行; on 7 June 2019, the Grand Panel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High Court of Japan set a flexible and pro-patentee approach in determining patent infringement damages which may result in higher damage awards, assuming the criteria are satisfied; the prospect of Japanese courts being able to award higher patent infringement damage awards in the future using the calculation rules outlined in this milestone decision will contribute to the greater protection of patent rights in Japan [20.])?
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概念的引入(在某种程度上,“问题专利”技术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专利授予需要一定的创新高,但由于技术发展始终是进步的,发展的任何新的发展必须基于现有的技术;采取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小说”“实用的”和“不明显”;创新的高度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括以上三个要素;“问题专利”不是一个陈旧,但它有一个不足创新高;例如,在医药行业,一种新的药物通常要经历两个过程,即。、药物设计和药物测试,之前的专利;虽然药物设计可以完成早期在许多情况下,药物测试通常需要十年或几十年,需要数亿美元;从专利审查的角度,完成药物设计只能表明,药物是“小说”和“不明显”,但其“实用性”并没有被证实,然而,所以不能专利药物由于其高度创新不足;的“实用性”这种药不能被认可,除非更多的投资是由药物测试证明药物确实有效;只有这种药物可以认为足够创新高度和专利)的“创新高”建立一个内生模型的专利质量。 Generally speaking, the higher the R&D investment is, the higher the invention height is. Moreover, higher invention height means higher patent quality. Thus, there exists a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R&D investment and patent quality. If R&D investment is regarded as an exogenous variable, the invention height can be transformed into an endogenous variable to make patent quality endogenous. On this basis, we can further analyze the specific amount of compensation and its effects on innovative firms’ behavior and patent quality under different patent infringement compensation mechanisms.
2。模型的假设
我们考虑一个古诺双寡头竞争模型组成的公司我和公司E,这是类似于(21]。我们认为两家公司生产某种产品的边际成本c(c 1)。本产品是逆需求函数 。假设公司我提高了生产技术的研发投资和已采取的专利技术,从而减少该产品的边际成本c(例如,在石油炼制过程中,其中一个主要步骤是删除从原油磷脂、游离脂肪酸;传统上,水化和碱炼油技术是用于执行这一步,但该方法耗时和昂贵的;之后,一些研究人员开发出一种粉状试剂具有较强的物理吸附;添加到原油、试剂可以在短时间内去除磷和酸,从而大大降低了炼油成本;这种技术已申请专利;事实上,其他研究人员已经开发出一种类似产品这个试剂出现之前;然而,产品没有专利,因为不明显的效果,即。发明,创新高度不足),代表高度。我想公司的研发投资 ,在哪里代表了研发效率。越高研发效率越低,研发投资越高;相反,低研发投资越低,表明公司我有相对较高的研发效率。
虽然公司我已经采取了新技术专利,专利可能不是有效的。假设其专利质量 ,在哪里也代表了赢得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的可能性。在本文中,假设 ,在哪里代表重要发明的高度。为了简化分析,假设 在这篇文章中。换句话说,当公司我的新技术降低了边际成本为零,其专利必须是有效的。
摘要游戏包括三个阶段,如图1。在第一阶段,我公司决定了它的研发投资规模和专利许可合同 ,在哪里r代表输出委员会和F代表一个固定的费用。
在第二阶段,公司E决定是否接受公司的专利许可合同。这导致了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我)情况:公司E不接受公司的专利许可合同我和仍然使用旧的生产技术。(2)B:公司E接受来自公司的专利许可合同我和使用新的生产技术。(3)C:公司E不接受公司的专利许可合同我使用新的生产技术通过侵权。在这个时候,我公司将提起诉讼,赢得诉讼的概率 。如果我公司赢得诉讼,公司E将需要赔偿公司的损失。否则,公司E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如果它赢得诉讼。
采用不当得利规则或利润损失规则确定专利侵权赔偿的数量。不当得利的统治下,如果公司我赢得诉讼,那么公司E必须所有非法利润转移到我公司,这样公司E的最终利润变成了零。E在利润损失的统治下,公司应该赔偿我公司实际损失,这公司我最后的利润是一样的应有的利润。因为A和B两种情况可以被视为平衡情况下,“应该发生在本文的假设下,这两种情况分别讨论。
在第三阶段,公司根据之前获得自己的利益选择的策略。
3所示。分析市场均衡的不侵权的情况
根据本文的假设,公司E不会侵犯情况或情形b中的逆向归纳方法(21)将被用来分析公司的研发投资决策,公司的利润上涨形势和情况。具体来说,公司的最优定价和利润计算给定发明高度第一的前提下。然后,确定最优研发投资水平创新公司根据其研发投资功能而确定专利质量。
3.1。我情况:公司采用新技术,公司继续使用旧的生产技术
首先,游戏的最后阶段进行了分析。在这个时候,我公司的研发投资已完成,所以这项发明高度已经确定,。因此,要么公司情况的利润函数如下:
根据利润最大化的条件,公司的利润可以显示待定的前提下创新高度的一阶最优条件和为和 ,分别为:
在情况,因为公司E不使用我公司的专利技术,第二阶段的游戏不需要进行分析。第一阶段还需要进行分析,即。,Firm I’s R&D investment decision needs to be analyzed. By substituting 在方程(2),我们得到公司我在情况下的目标函数,如下:
的一阶最优条件是方程(3),揭示公司的最佳发明高度我在情况,如下:
方程(4)显示,当 ,即,当is low, the R&D efficiency in the market is high. Moreover, Firm I’s profit increases with its increase in R&D investment. Therefore, the optimal choice is to increase the innovation height to the highest level. At this time, Firm I is bound to provide a full-quality patent. Conversely, when ,由于市场的研发效率低,可能很难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与更高的研发投资。因此,公司我可能不投入足够的研发资金。因此,创新是变成了一个“可疑的专利。“与创新高度决定,公司的最优输出可以被结合方程(2)和方程(4由方程(如图所示),5)如下: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的利润(考虑到公司的输出不能是负数,我们可以看到从方程(6),当 ,如果 ,然后 ;如果 ,然后 ;当 ,如果 ,然后 ;如果 ,然后 )在情况可以发现,如表所示1。
命题1可以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
命题1。当公司使用新技术而公司E继续使用旧的生产技术,公司我将提供一个高质量的专利的情况下高D效率,即 ;公司我将提供一个可疑的专利条件下的低D效率,即 ;如果D效率和边际成本都很高,公司E可能被淘汰退出市场。
3.2。B:我公司允许公司E使用专利技术,和两家公司使用新的生产技术
我想公司提供了一个由两部分组成的专利许可合同 ,在哪里代表输出委员会和代表一个固定的费用。如果公司E接受合同,显示为双头垄断企业的利润函数
根据利润最大化的条件,一阶最优条件和是作为和 ,分别,揭示公司的利润的前提下确定创新高,如下:
起草一份专利许可合同时,公司我一定会优先考虑自己的利润,但应该注意的是,公司的利润是高于我公司的利润情况a .否则,公司E将失去使用专利的经济价值。我公司的研发投资成本也进行了分析。用方程(8)方程(7),我们得到的目标函数B公司E情况,如下:
最优的专利许可合同可以为公司开发我的一阶条件为在方程(9),如下:
现在,用方程(10)方程(8),我们得到 和 。这表明我公司最优专利许可合同必须包含一个非常高的专利产出,但公司E的产出下降到零。此外,我公司还需要支付一个固定费用许可专利公司E·费= E公司的利润中获得情况,所以我想这表明公司将公司E驱逐出市场为了垄断整个市场(在现实中,这种现象表现为一个先进的公司收购或合并落后的公司,例如,谷歌收购摩托罗拉、微软收购诺基亚,等等)。情况B是一个完美的垄断市场,情况与一定的竞争是一个双头垄断市场。因此,两家公司的联合利润情况B必须低于情况。根据上述分析,公司E具有相同的利润在A和B的情况下,我公司的利润情况低于B。
使用情况的分析过程,它很容易找到的最佳发明公司的高度我情况B所示的方程(11)如下:
命题2基于以上分析可以提出。公司可以显示我的收入情况B结合(9),(10)和(11),见方程(12)(因为公司E的利润情况B是一样的情况,我们将不再提供不必要的细节):
命题2。当公司使用新技术和公司E接受专利许可合同,我公司将提供一个高质量的专利,只要研发效率很高,也就是说, ;我公司将提供一个“问题专利”如果RD效率很低,也就是说, 。公司我最优专利许可合同必须包含一个高输出委员会,它必然会收到公司E -固定专利费,造成厂家E退出市场,而我公司将垄断整个市场。公司我的最终利润不小于其利润的情况了。
4所示。在侵权情况下市场均衡分析
4.1。不当得利的统治下市场均衡分析
在最后阶段的比赛,因为研发成本已经发生在之前的阶段,只有在现阶段沉没成本,所以公司不考虑成本。现在,两家公司的预期利润所示以下方程:
的一阶最优条件和是对和 ,推导方程(14),如下:
公司的最优利润可以计算通过结合方程(13)和方程(14)。利润函数可以派生公司我在游戏的第一阶段,如方程所示(15)如下:
用 到上面的方程和一阶最优条件为 ,我们可以揭示公司我的最优研发投资水平,然后评估公司的最优利润和相关市场的结果。然而,由于函数是相当复杂的,很难得到一个直观的形式的最优研发投资函数的表达式。为了简化分析,我公司的最优创新高度和专利质量,以及公司的利润和市场价格,计算在不同级别的和基于一个数值例子。例如,给定 和 , 可以获得,替换吗 在方程(15)和一阶最优条件为 。最优创新高度和专利公司的质量可以推导出 和 。我们可以推出 ,和 从用 方程(14)和(15),分别。最后,用 ,和在方程(13),我们可以得到 。其他数值计算的例子的结果如表所示2。
4.2。分析利润损失规则下的市场均衡
在利润损失的统治下,侵权人必须补偿创新公司的利润损失,后者的最终利润应该一样应有的利润。假设公司我的利润法院法官后其专利有效。因此,无论是公司的利润函数如下:
的一阶最优条件和是作为和 ,分别,揭示公司的预期利润和市场价格,如下所示的方程:
公司的利润函数我在研发阶段 。用 与方程(方程和解决它17),我们得到以下方程:
公司可以显示我的最优研发投资水平的一阶最优条件为 。因为最终结果的函数形式相当复杂,很难结果直观地观察市场。为了简化分析,利润损失下的市场结果规则是基于数值计算的例子。考虑到我公司的利润获得A和B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可以被视为其“由于利润”的假设下,本文分析了两种情况下。因此,我们需要对两种情况进行分析。例如,给定 和 ,如果利润损失情况通过法院的情况,从表可以看出1那 。替换 和 在方程(18)和一阶最优条件为 ,最优创新高度和专利质量的公司我可以派生 。然后,每个公司的最优利润可以通过结合这些计算结果和公式(16)。类似地,如果利润损失情况被法庭情况B,鉴于 和 ,从表1与方程(12),我们可以计算 。公司的最佳发明高度和利润我可以来自相结合 与方程(18)。具体结果如表所示3和4。
5。比较和优化
5.1。在不同的情况下比较创新的激励
根据前面的分析结果,数值例子可以获得专利质量在不同的情况下,如表所示3(利润损失规则意味着法院是指利润损失情况采用利润损失时的规则,而利润损失规则B意味着法院是指利润损失情况B采用利润损失时规则)。如图所示的对比专利质量的五种情形在表中3,专利质量在所有的情况下总能保持在最高水平。不侵权的情况下,除了 当 ,专利质量情况永远不会比,情况在其他条件下B。这是因为情况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而情况B是一个垄断的市场。不同的市场结构有不同的激励对企业的影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我公司创新以获得竞争优势。这反映了竞争对创新的激励效应。在垄断市场上,我公司为了降低创新成本更大的利润。这反映了垄断对创新的激励效应。当 ,竞争对创新有更大的激励效应,因此专利质量情况较高;在其他情况下,垄断对创新有更大的激励效应,所以情况B的专利质量较高。
侵权,专利质量不当得利规则通常是比下的利润损失的规则。如果是为了提高专利质量,利润损失规则可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这是因为公司我不会提供一个高质量的专利在任何情况下利润损失发生。特别是,利润损失规则下,专利质量处于次优水平无论条件。这是因为侵权赔偿损失利润统治下的数量低于利润损失统治下B,所以后者具有更好的激励对创新的影响。然而,无论是情况执行优于其它两种情况。例如,情况比其他两种情况只有当B是更好的 和 。因此,利润损失规则在提高专利质量的影响非常有限。随后,命题3可以提出如下。
命题3。在不侵权的情况下,专利质量情况B优于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在侵权的情况下,如果法院更喜欢利润损失规则,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我不会提供一个高质量的专利利润损失发生的地方。不当得利与利润损失规则相比,规则可以获得更好的专利质量在大多数情况下。
5.2。(SPNE)子博弈精炼均衡
我们采用逆向归纳法分析SPNE。首先,我公司决定在比赛的最后阶段进行了分析。基于前面的分析,数值例子可以获得公司的最终利润获得了在不同的情况下,如表所示4。
命题4。(1)如果法院倾向于不公正的富集规律,均衡结果与原始的边际成本将出现在市场和研发效率的变化。如果原始边际成本极低,例如, ,公司E将接受公司的专利许可合同我是唯一SPNE,不管什么RD效率;与原始边际成本增加和RD效率降低,例如, 和 ,公司E将通过开展生产侵权作为唯一SPNE。(2)如果法院喜欢利润损失规则,存在唯一的SPNE,即。,公司E进行生产的侵权。如果法院喜欢利润损失规则B和原始的边际成本很低,如。, ,公司E将接受公司的专利许可合同我作为唯一SPNE无论研发效率;随着最初的边际成本增加和研发效率降低,例如, 和 ,公司将越来越有动力去侵犯专利权。当最初的边际成本是高的,也就是说, ,公司E将通过开展生产侵权作为唯一SPNE无论研发效率。根据命题4,相比之下,利润损失规则B, E公司将更有可能进行生产利润损失统治下的侵权的原因是利润损失规则下,我公司的利润损失确认参照竞争利润,但利润损失统治下B,该公司的利润损失确认的垄断利润。因此,当公司E是判侵权,如果法院采用利润损失规则,E公司只需要支付少量作为补偿;相反,如果法院采用利润损失规则B, E公司将不得不支付大量作为补偿。因此,公司E利润损失下的侵权规则,而是有一个更强大的动机。
5.3。专利制度的优化
从表可以看出3,在不侵权的情况下,专利质量情况B优于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所以法院应该促进条件导致情况。因此,它不应该干扰公司我的专利许可行为,但我公司行使专利权垄断市场进行进一步的创新。
在侵权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倾向于不公正的富集规律,对比如图所示和 ,当很容易创新研发效率高,或原始边际成本很低,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例如,最终的市场均衡情况也是实现B,我公司可以提供一个高质量的专利。当很难创新研发效率低,或原创的边际成本是高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例如,当 和 , 。最终达到市场均衡情况。
指出,当它是困难的去创新,利润损失统治下B, 和 。如果法院采用利润损失规则B, C的最终实现均衡情况,但更好的专利质量保证(这也是很难实现好的结果如果利润损失规则B是单独使用,因为它很容易创新,提高专利质量的规则影响非常有限;例如,当 和 ,最终达到市场均衡情况下C利润损失规则B,和专利质量是0.94;最终达到市场均衡情况下不公正的浓缩规则,和专利质量是1)。因此,很容易创新时,法院应该优先规则不当得利和实现的终极市场均衡情况B;很难创新时,法院应该优先利润损失规则C实现的终极市场均衡情况,最终有效地提高专利质量。
很难创新时,法院应该优先考虑利润损失规则B C实现的终极市场均衡情况,最终实现有效的专利质量的优化。如果法院旨在优化专利质量,这可能难以实现理想的结果在一个专利侵权赔偿规则。法院需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补偿规则。具体来说,当很容易创新,得利的规则应采取第一;当很难创新,利润损失应该首先采用规则B。
6。结论
专利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帮助创新者获得回报他们的发明商业化,从而恢复其研发成本的创新和维护他们的动机。然而,“问题专利”的存在显然是违背了这一初衷。大量的低质量的专利施加重大影响的专利系统的正常运行。专利质量的内生模型是建立在本文探讨不同的专利侵权赔偿规则对专利质量的影响。
主要结论是表示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在任何情况下,一个创新的公司可能会提供一个可疑的专利由于严格要求高级创新高或低研发效率、引人注目的创新公司承担投资成本高,如果它想提供一个高质量的专利。此时,创新带来的利润不能完全覆盖了研发成本,导致创新的公司提供一个“可疑的专利。”因此,存在“问题专利”可能不仅是由于创新者的投机行为,也会由于特定的市场条件的影响在许多情况下创新者。其次,在不侵权的情况下,虽然创新激励创新型公司垄断市场比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它可以提供一个高质量的专利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在特定条件下。侵权,专利质量在不当得利规则通常是比下利润损失规则。然而,当很难创新,利润损失规则B可以更好地激励创新型企业创新。第三,如果法院采用单一专利侵权赔偿规则,很难优化专利质量。由于其运行机制的差异,不同的专利侵权赔偿规则不同于彼此的创新激励的发明家。提高专利质量,法院需要采用正确的专利侵权赔偿规则取决于环境。 For example, when it is easier to innovate, the unjust enrichment rule should be adopted first; when it is difficult to innovate, the profit loss rule should be adopted first. Moreover, profit loss needs to reference the profit gained by the innovator under monopoly conditions.
应该注意的是,这项研究可以扩展沿着不同的方向,这值得进一步调查。我们考虑不同公司之间的古诺竞争。如果我们进一步考虑伯特兰的公司之间的竞争,结论可能不同。此外,这一创新的研究对象是削减成本的创新。如果研究对象是产品创新和质量阶梯创新,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值得一提的是,机器学习可能是强大的解决专利问题。机器学习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的发展从模式识别的研究和计算学习理论在人工智能22- - - - - -24),探讨了算法的研究和建设,可以学习和预测复杂的场景。如果机器学习应用于专利审查的过程中,它可能使专利制度更加智能和高效。与此同时,它还可以增加专利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并帮助提高专利质量大大(伯克和Lemley [8)认为,“各种发明和创新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行业的不同表现形式的发明和创新;因此,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是有区别的”)。
数据可用性
所有的数据已经被包括在手稿中。
的利益冲突
作者宣称没有利益冲突。